乘客下车自己发生车祸 客运公司违规仍需赔偿
来源:娄治斌律师
发布时间:201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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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2日20时25分许,江苏省盐城市一家客运公司的驾驶员李某驾驶该公司的大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G15高速公路某路段停车后,让车上的乘员李某、陈某下车,李某、陈某在下车后横穿高速公路时与一辆迎面而来的普通客车碰撞,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李某及其怀抱的小孩当场死亡、陈某身受重伤。由于双方协商未成,2012年9月,死者家属将客运公司等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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